一〇四(永元十六年甲辰)——二十七歲
一、當爲鮑德主簿五年。
▲十月,陳寵拜司空。范書七六寵傳:「十六年代徐昉爲司空,在位三年薨」。又和帝紀:「永元十六年十月,大鴻臚陳寵為司空」。
▲陳寔生,(104-187)年八十四歲。范書九二陳傳稱:「寔字仲弓,潁川許人,中平四年(187)年八十四,卒於家」。按自187上推八十四,當爲104;永元十六年。
范傳:『(寔)出於單微,自爲兒童,雖在戲弄,爲等類所歸。少作縣吏,常給事厮役。後爲都亭刺史佐,而有志好學。坐立誦讀。縣令鄧邵試與語,奇之,聽受業太學。後令復召爲吏,乃避隱陽城山中。時有殺人者同縣揚吏以疑寔。縣遂逮繫考掠,無實而後得出。及為督郵,乃密託許令禮召揚吏。遠近聞者咸歡服之。家貧,復為郡西門亭長。尋轉功曹,時中常侍侯覽託太守高倫用吏,寔乞從外署,倫從之。於是鄕論怪之。後倫被徵爲尙書郎,臨去謂衆人曰:「吾前爲侯常侍用吏,陳君自請外署;議者以此少之。此咎由故人畏憚強禦;陳君可謂善則稱君,過則稱已者也。寔固自引愆,聞者方歎息;由是天下服其德。司空黃瓊辟選理劇,補聞喜长。旬月,以朞喪去官;復再遷除太丘長。修德清静,百姓以安。竟無訟者。以沛相賦敛违法,乃解印绶去。吏人追思之。及後逮捕黨人,事亦連寔,餘人多逃避请免,寔乃請囚焉。遇赦得出。靈帝初,大將軍竇武辟爲掾。寔在鄉閭,平心率物;其有争訟,辄求判正;曉譬曲直,退無怨者。至乃欺曰:「寧爲刑罰所加,不爲陳君所短」。時歲荒民俭、有盗夜人其室,止於梁上,寔隂见之,乃集子孫正色训之曰:「夫人不可不自勉;不善之人,未必本恶,習以性成,遂至於此。梁上君子者是矣」。盗大驚,自投於地。稽顙請罪;寔令遺绢二匹。自是一縣無復盜竊。及黨禁始解,大將軍何進、司徒袁隗,遣人敦寔。欲特表以不次之位。寔乃谢曰:寔久絶人事,飾巾待終而已」。時三公年缺,議者歸之;累見徵命,遂不起;閉門懸車,棲遲養老。中平四年,(187)年八十四,卒於家。何進遣使弔祭,海内赴者三萬餘人,制衰麻者以百敷;共刊石立碑,謚爲文範先生」。
一〇五(和帝元興元年乙巳)——二十八歲
一、當书鲍德主簿六年。
▲上方令蔡倫造纸。范書一〇八宦者蔡倫傅:「自古書契多以竹简;其用縑帛者谓之纸。縑貴而简重,並不便於人。倫乃造意:用树膚、麻頭、及敝布、鱼網,以爲纸。元興元年奏上之。帝善其能,自是莫不從用焉。故天下咸稱蔡侯纸」。【元初元年(114)鄧太后以倫久在宿衡,封鸳龍亭侯,故世稱蔡侯。参看九七年本譜]。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