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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徐侃
性别:男
居民身份证320503********2011
住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东蒋家场8幢305室。
案情介绍:关于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英武与被执行人徐侃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20)琼0107民初5713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案号:(2021)琼0107执656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一、向申请执行人英武返还货款20000元;二、向申请执行人英武支付律师服务费1600元;三、向申请执行人英武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四、负担执行费224元。
联系举报电话:谭法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