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19时50分,宣化公安分局建国街派出所接到报警电话,报警人称其孩子被人殴打。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处理并展开调查。

经调查发现,当天19时45分左右,32岁的班某带着女儿在街上散步。散步途中,他们遇到了5岁的赫某。赫某之前就认识班某,并在相遇时对班某使用了不雅言语进行叫喊。

班某认为自己受到了侮辱,情绪激动之下对赫某进行了踢踹,导致赫某脸部和头部受伤,出现擦伤情况。

公安机关经过详细调查取证,于6月26日依法对班某作出了行政拘留15天并处罚款的决定!

“正应了那句话:你不教育,有人替你教育!”

“有个电影,骂臭脚巡的”

“我相信这个孩子以后再也不敢对别人说脏话了”

“凭什么?为什么小孩子就可以这样子做?”

“父母可以惯着孩子,社会替你教育”

“啥教育啊这是,5岁居然叫别人儿子”

“对骂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依法惩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