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目的
为合理使用碎石或卵石、保证混凝土的质量,制订本细则。
2.0试验设备
a.针状规准仪的片状规准仪;
b.天平:称量2kg,感量2g;
c.案秤:称量10kg,感量10g;
d.试验筛:孔径分别为4.75、9.50、19.0、26.5、31.5、37.5、63.0、75.0mm,根据需要选用;
e.卡尺。
3.0试验步骤
3.1试验前,将来样在室内风干至表面干燥,并用四分法缩至下表规定的数量,称量(m0),然后进行筛分。
针、片状试验所需的试样最少重量
最大粒径(mm)9.516.019.026.531.537.5以上
试样最少重量(Kg)0.3123510
3.2按下表规定的粒级用规准仪对试样进行鉴定,凡颗粒长度大于针状规准仪上相对应间距者,为针状颗粒。厚度小于片状状规准仪上相应孔宽者,为片状颗粒。
粒径(mm)4.75~9.59.5~1616~1919~26.526.5~31.531.5~37.5
片状规准仪上相对应的孔宽(mm)35.27.2911.314.3
针状规准仪上相对应的间距(mm)1831.243.25467.885.8
3.3称量由各粒级挑出的针状和片状颗粒的总重量(m1)。
4.0结果计算
针、片状含量ωP应按下式计算(精确至0.1%):
式中:m1—试样中所含针、片状颗粒的总重量(g);
m0—试样总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