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是不喝酒的,不管是啤酒还是白酒,滴酒不沾,我觉得啤酒像马尿,酸,涩,味道怪怪的。白酒更是,辛辣刺激,喝下去胸腔就像着了火。

但没办法,干啥得吆喝啥。

上世纪九十年代,我在沈阳饭店做舞女,当然,不只是跳舞,也偶尔陪着喝点酒,我的酒量就是那会儿练出来的。

说来你们可能不信,我陪舞,但不会跳舞,就会跳简单地慢四,说白了就是蹭肚皮。

不会跳舞,不会喝酒,不会唱歌,客人问我会哪样,我尴尬地说,“一样都不会。”

但既然干了这行,总得会一样吧,于是我拼命练习喝酒,把自己喝到吐,喝到胃痉挛是经常的事,喝到晕晕乎乎时,抢过客人的麦克风,唱韩宝仪那首《舞女泪》

一步踏错终身错

下海伴舞为了生活

舞女也是人

心中的痛苦向谁说

为了生活的逼迫

颗颗泪水往肚吞落

难道这是命

注定一生在那风尘过

……

每个落入风尘的女人,都有一段心酸史,有一段不为人知的故事。

我以前在沈阳的一家工厂打工,干了不到两年,厂子倒闭,我们这些外来妹就像没娘的孩子,不得已踏上谋生的路。

我之所以做舞女,是因为我不想回农村老家。

当初来沈阳时,厂子答应给我们落户口,虽然是集体户口,我们也高兴,如果找个沈阳对象,就成沈阳户口了。

上世纪九十年代,户口可重要了,那会儿人们不看你身份,不看你成份,不看你工作,甚至不看你的贫富,就看你的户口,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的差别就是那么大。

所以,我想找个沈阳对象,户口落在沈阳,以后我就是正八经儿的沈阳人了,这样父母在村里也能抬起头来,我回老家也可以扬眉吐气了。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我去酒店陪酒,虽然接触的都是沈阳人,但没有人会娶一个舞女,即使嫁给沈阳人,也是嫁那种歪瓜裂枣的。

舞女,从来不受尊重。

刚去酒店时,客人问我家在哪,姓什么叫什么,我如实回答,家在新民金五台子,叫袁玲。

但客人不相信,他们说我们这些陪舞陪酒的,就是骗吃骗喝骗感情,没有一句真话。

既然真话不信那么我只好说假话喽,于是再有人问我叫什么,我就说叫圆梦,圆梦的圆,圆梦的梦,家在哪不知道,从小被拐卖过来的,在孤儿院长大。

哈哈,客人竟然信以为真,有的还很同情我。

九十年代的人,还算老实,没有动手动脚的现象,偶尔有喝多变态的,就不陪他们。

干的时间久了,我能看出这个客人是啥样的人,于是给自己定了规矩,有纹身的不陪,光棍一个人的不陪,喝多了的不陪,太胖的不陪,有纹身的,肯定都是社会人,不讲究,光棍一个人的,不容易甩掉,太胖的没有修养。

有一次,一个身上都是纹身的男人找我跳舞,我借口不会想走开,却被客人一把拉回来,不由分就酒打了我一拳,嘴里骂骂咧咧,“怎么着?怕不给你钱啊?”

我说我刚来,真不会跳舞,跟哥喝杯酒吧,然后我倒了一杯酒递过去,男人接过酒,照着我的脸泼了下去,他说,“上坟烧报纸,糊弄鬼呢?陪舞的不会跳舞,找你会啥?”

我那时不圆滑,遇事儿脸红脖子粗,也说不出啥,正好有个叫王红的女孩,她一把拉过纹身男,说,“哥,我陪你跳,她真不会。”说完给我递了个眼色让我离开,我赶紧逃之夭夭了。

那天晚上,有个服务员告诉我,替我解围的王红被那个纹身男强行带走了,老板不敢管。

我听了特别自责,如果不是因为我,王红也不会被迫出台,但同时我又庆幸,如果王红不替我解围,被带走的就是我了。

陪舞那几年,我被客人打过,骂过,羞辱过,经历的都是成长的必然,再后来,我就圆滑了很多,见啥人说啥话,同时也认识了一些仗义的朋友,遇事儿真上那种,但还是没人娶我。

1998年,我认识一个叫王常明的男人,他对我很好,很尊重我,但他有家,不可能娶我,我们只是朋友而已,他经常去看我,给我唱歌,教我跳舞。

有一天,他给我唱《萍聚》,他说,以后无论我在天涯还是海角,他永远不会忘记我。我感动地搂着他,我俩痛哭失声。

那次不久,我就回家结婚了,王常明的话真的应验了,只不过我不知道我结婚那几年他是否想起过我。

后来我离婚,回沈阳找他,可惜已物是人非。王常明和老婆开了一家小吃部,他老婆浓眉大眼,很漂亮,我去吃饭时,王常明装作不认识我,招呼都不打。

那晚,我一个人坐在王常明的小吃部,望着不远处那个曾给我唱歌,搂着我哭,说一辈子不会把我忘记的男人,喝了一箱啤酒,流尽了一生的眼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