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高碑店市检察院在高碑店市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持续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深化能动履职,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高碑店市检察院被保定市检察院授予“集体三等功”、评为“实绩突出”单位;蔡立功被市院评为“优秀领导班子成员”;张玉栓荣获“全省优秀公诉人”“全市优秀公诉人”称号并荣获“优秀辩论奖”;刘群、李娇娇被市院授予个人“嘉奖”;王浩、孙国静获保定市检察院《一院一品精品课推选活动》三等奖。

一、聚焦服务大局

以能动检察助推高质量发展

积极投入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及时抽调该院40余名骨干力量,有序投入抢险、救援、道路保畅等工作,累计派出干警302人次,劝导转移群众12700余人,救助困难群众89人,搬运发放救灾物资6000余件。全力做好灾后统计和灾后清理,累计派出干警378人次,帮助村民467户1535人。在灾后重建阶段,31名干部全部下沉乡镇,积极对受灾重点户进行困难帮扶、政策宣讲、思想引导等工作,共帮扶受灾户141户501人。、正义网、最高检公众号、河北省检察院公众号均对该院救灾工作做法进行报道。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办理的“于某某等4人假冒注册商标案”,被评为“2022-2023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十佳案例刑事诉讼及司法程序案件”,《河北法制报》对该案进行了宣传报道。主动听取多方面意见建议,《河北法制报》刊发《高碑店市检察院走访听取全国人大代表意见建议》。

全力推进“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深入社区、乡村、学校,张贴海报、发放主题手袋、宣传册等。召开专题座谈会、案件推进会,与多地检察机关联合会签《白洋淀上游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办理的某小作坊非法排污案被《》报道。

二、维护安全稳定

以能动检察助力平安建设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违法犯罪。全年受理审查逮捕案件557件858人,审结546件846人,受理审查起诉各类刑事案件945件1453人,审结782件1090人,批捕起诉准确率均达100%。通过法治宣传等多种措施打造惩罚与预防并重的社会环境,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营造良好氛围。

立足职能助力社会综合治理。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7份,检察建议回复率和采纳率均为100%;深入社区、校园、公园等地开展法治宣传活动40余次。

三、加强诉讼监督

以能动检察维护司法公正

刑事检察提质增效。发出违法通知书27份、检察建议2份。向纪委监委移送案件线索27件。

民事检察更加精准。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办理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2件,发出检察建议2件;办理相关案件7件,发出支持起诉书7件;立案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1件,制发检察建议11件。

行政检察持续做实。办理行政社会治理案件10件,发出检察建议10件;成功化解行政争议案件1件,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3件,发出检察意见3件;办理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1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2件,发出检察建议3件。

公益诉讼检察不断深化。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案件4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3件,均被采纳;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

四、坚持司法为民

以能动检察保障民生福祉

法治护航共筑未成年人安全屏障。打造出未检品牌“红小豆”,相关经验做法《为“少年的你”撑起检察保护一片天》被《河北法制报》报道。办理的刘某甲介绍卖淫案被河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2023年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典型案例。深入18所学校进行未成年人普法宣传,相关做法被《河北法制报》刊发。

为民情怀助推信访矛盾有效化解。接待来访群众267人次,接听12309电话咨询930余次,办理信访案件53件,全部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温情司法帮助弱势群体排忧解难。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4件,发放救助金26.2万元。联合高碑店市妇联共同出台《关于共同加强保护妇女权益的工作机制》,积极与法院、法律援助中心等部门对接,办理民事支持起诉7件。

五、坚持从严治检

以能动检察锤炼过硬队伍

加强思想建设铸牢政治忠诚。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3次,周例会41次,组织干警进行晨学78期,撰写工作简报41期。制定《高碑店市人民检察院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开展党建活动10次。

扎实推进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加强理论学习,提升政治意识,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支部学习、个人自学等各类学习。深入辛桥镇、信访局等6个单位,访谈党员群众100余人,面对面听取意见建议8条。

持续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开展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整治活动,组织开展警示教育6次。严格压实党组主体责任,落实好“一岗双责”,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