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某还交代,4月11日上午10时左右,他在老家张郭集镇某小区内同样无证驾驶他朋友的上述机动车,行驶20多米距离。民警对其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乔某感到很后悔,表示不应该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违法驾驶机动车,后在其监护人的监督下当着民警写下了承诺书。

4月14日,民警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乔某罚款1000元,同时对将机动车交由无驾照的乔某驾驶的王某依法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并呼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应在年满18周岁才可以申请考取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千万不能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家庭、学校、社会应齐心协力,共同做好学生尤其是未成年人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谨防意外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