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银行信用卡中心2022年度非诉讼类催收业务外包服务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就广州银行信用卡中心2022年度非诉讼类催收业务外包服务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广银信用卡集采

30号)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广银信用卡集采

30号

二、项目名称:广州银行信用卡中心2022年度非诉讼类催收业务外包服务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

三、招标人: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项目内容:本项目拟采购非诉讼类催收业务外包服务供应商,为广州银行总部和广州银行信用卡中心提供委外催收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端委外催收、提前清退委外催收、常规非诉委外催收、长账龄委外催收、非诉打包委外催收服务。具体服务要求见第二部分项目需求书。

(二)采购数量:不超过40家(在满足招标人需求及符合招标人利益的前提下,按照经评审的有效响应供应商数量确定入围供应商,实际有效响应供应商数量超过(含)45家时,最终选定不超过40家入围供应商;实际有效响应供应商数量不足45家且大于等于10家时,按数量N-5(N为实际响应数量)选定入围供应商;如实际有效响应供应商数量不足10家时,视为招标失败)。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

五、公告发布:

本公告在--------------------------------发布。

六、资格条件:

为使本次招标工作建立在公平、可靠和高效的基础上,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资格:

(一)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需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具有开展金融业催收业务资质,营业范围必须包含以下内容之一:

1、带有“电话通知”字样,如”受银行委托对信用卡透支户进行电话通知服务”等;

2、带有“催告”类字样,如”受银行委托对信用卡及消费信贷逾期账款催告通知服务”等;

3、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

注:分公司投标的,分公司资质中须带有“为总公司承揽/承接业务”类字样,且总公司经营范围属上述三类中任一类。

(三)注册资本100万元(含)人民币(或同等值美金)及以上,成立年限为2019年1月1日(含)以前。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0-2021年)均为基本盈利的财务审计报告。

(五)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六)具备能服务招标人本部或任一分支机构区域的服务能力。以提供广州/深圳/佛山/中山/惠州/江门/肇庆/东莞/珠海/清远/韶关/汕头/南京任一地区营业执照为准。

(七)具备催收系统和录音系统,须提供系统专利或授权使用证明或系统购买证明或系统功能说明书。

(八)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需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以投标报名截止时间至投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需提供投标声明函。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一)报名时间:2022年6月9日至2022年6月15日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二)报名方式:

投标人应当在报名时间内领购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领购方式:平台线上购买:

八、投标文件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6月29日9:30。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

(三)开标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公开进行。